银行“反向讨薪”的同时 需考虑员工工作积极性
【资料图】
每经特约评论员 桂林路
" 屋漏偏逢连夜雨 " 可能是近期部分金融从业人员的切身感受," 限薪令 " 下整个行业降薪大潮来袭之际,若干年前已经落袋为安的奖金可能也得 " 吐 " 出来。据媒体不完全统计,包括国有大行、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在内的多家上市银行均在 2022 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。其中,招商银行、渤海银行和九江银行披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具体细节。招行对 2876 名员工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 5824 万元,渤海银行追索扣回 370 人绩效薪酬 1760 万元,九江银行较少,约为 163 万元。
依据行业监管机构早在 2010 年就开始执行并迭代至今的相关系列规定,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,是指金融企业的高管和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,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,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,金融企业不仅可以止付未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薪酬,并且可以对已经发放的绩效薪酬予以追回。财政部更明确该规定适用于行业离职和退休人员。截至目前,95% 以上的银保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。应当说,尽管不开心,但是这部分被迫 " 回吐 " 绩效薪酬的员工对此举既确切知情也早有预料。
并且这部分员工通常属于业内所说的 " 前台 " 部门,即薪酬高度挂钩绩效奖金,业务风生水起会有大钱挣,业务做不出来,薪酬则与 " 中后台 " 部门同事拉不开差距,甚至远不如后者。
从这个角度去看,将前台定位于高风险高回报岗位并无不妥,但这里所指的风险理应是业务人员自己首先应当背负的风险,一旦业务出了风险,业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,风险当期暴露,员工没了奖金合情合理;假使风险是后面才暴露的,已发绩效被追索扣回也是合理的。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之前,现实当中不乏有银行的前台领导与员工做业务拼的是胆子大,强上硬上,将业务风险留给了所在银行的同时,自己获取高额奖金旱涝保收,低风险高回报的代价则是所在银行给不良资产兜底,这断然没有道理。相信当下这种追索制度,只要公平公正,比如负有责任的银行领导同样被追索,相关当事人并非不能理解和接受。
从银行的角度去看,从员工处追索来的这点钱往往属于 " 杯水车薪 ",根本无法弥补相关业务暴露的风险敞口,但约束和警戒意义巨大。只有将员工绩效薪酬与风险挂钩,金融企业高管和员工从事高风险的投机行为才能被有效约束。才能对围绕 " 损公肥私 " 而起的不公平乃至腐败、权力寻租防微杜渐。从业人员才能对合法合规、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有发自内心的敬畏,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激进、冒进等不合规行为。
但从长远来看,金融机构在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同时,特别是在限薪已经是行业大势所趋的前提之下,也要考虑如何保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状态不下滑,毕竟 " 人 " 才是各家轻资产运作的金融机构最主要的核心竞争力所在。对于那些艺高人胆大,风控意识在线,自身业务能力的确出色的前台业务人员,还是要保证适当、合理的激励措施,避免能人心灰意冷不出力,滑向 " 大锅饭真香 " 的弊端,最终受损的还是银行的长远发展。
每日经济新闻
标签: